「最小成本、最高利潤」V.S.「最低安全性、最高災害率」
怵目驚心的西濱工安意外尚餘悸猶存之際,昨日又發生了鷹架倒塌,造成五名工人輕重傷的重大營造業職業災害事件。營造業為何始終無法擺脫職業災害率之冠的「惡」?營建工人的「悲歌」為何一再響起?對於營造業的安全衛生問題與職業災害的預防筆者有以下的看法。
首先,要瞭解職業災害之所以會不斷發生的原因,就必須從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本質與目的來分析。資本主義運行的本質,之所以會對工人造成傷害、對環境造成破壞,並非只是單純的資本家主觀意願的問題,而是因為資本家作為資本的代理人,他就必須以追求最大利潤為目的,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生存,也正因為他必須服膺在這種以「最小成本獲取最高利潤」的最高指導原則下,所以資本家會忽視勞工的身心健康,對於人和環境造成重大破壞。
在企業經營的決策過程中,基於提高生產效率、分散經營風險等考量,將部分作業外包給其他廠商完成,乃是相當普遍且正當之企業行為。就營造業而言,營造廠將部分之施工項目「轉包」給不同之專業廠商執行,使得工程「轉包」已成為營造施工方式之主流。同時也藉由這樣的「轉包」模式,將法定責任與風險外部化,以減輕其風險與成本。在資本主義的生產制度下,「轉包」的趨勢乃在於「有利可圖」,不單針對小包商而言,對於大資本家來說,透過這種外包方式,不但節省許多人力成本與要素成本,更可以降低與排除不必要之風險。
再者,營造廠將工程「轉包」來說,其優點為可降低經營之成本,營造廠不需耗費培養專業工程人才,更可以專精於營造廠的本業,即施工管理的專長;然而工程「轉包」可能造成營造廠對於工程品質的掌握不易,以及安全管理介面上的困難等。本來以上這些因素是營造廠在「轉包」決策過程中,必然會去周詳考慮的。但在市場競爭壓力與低價搶標而使得利潤已被壓縮的情況,再加上營造市場景氣低迷、政府公共工程投資量暴起暴落等的多重不確定因素下,為達成利潤的獲取,以資本主義最基本的邏輯來思考,資本家在面對「高品質、高成本」與「低成本、低品質」的選擇時,會作何選擇已不言可喻了。
最後,勞工相關法令中皆要求雇主必須負起安全衛生的責任。而由於勞工安全衛生法所稱之雇主,謂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與勞動基準法所稱之雇主(謂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有別。營造業亦經由「轉包」方式來切割與轉嫁了安全衛生的風險與責任。勞工安全衛生法之雇主責任,乃是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主要工作內容:一為提供勞工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與訓練,另一為勞工作業之安全衛生管理,這些都是工程「轉包」後,各級承攬人必須遵守的事項。但所謂的雇主,在承攬(轉包)關係下,是以承攬者負雇主責任。因為根據法令規定(安衛法16條),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時,其承攬人就其承攬部分負勞工安全衛生法所定雇主之責任。亦即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防止職業災害之責任。因此藉由「轉包」與工程(承攬)契約的方式,實際上負勞工安全衛生法上雇主責任的,往往是最下游之包商/包工頭,而最下游之包商/包工頭亦是勞動基準法中之雇主,負職業災害補償責任,而上包與上上包在這樣的「轉包」過程中,只剩下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補償之連帶補償責任而已。所以說「轉包」的方式,不僅僅切割與轉嫁了資本運作的風險與責任,亦將「勞工安全衛生」責任與風險予以切割及轉嫁了。
縱上所述,當資本家在考慮成本效益後(即成本與利潤的比例後),對於施工過程中,本來應該要裝設的防護設備與該提供的安全衛生設備與訓練,卻常在能省則省的心態下,被捨棄與犧牲。因為若增加這部分的支出,除了會減少利潤率外,另外便是降低在工程競標上的「競爭力」(此處指的是最上包在參與工程競標時,為壓低標價,安全衛生經費的計算與編列方式往往是依總標價的比例計算,而非按實際施工時所需之安全衛生費用計算與編列的),而刪除了這些會讓利潤率降低的支出後,資本家確實可以達到他的目的,獲得他要的利潤,但也相對的降低了勞工在工作上的安全保護(最低安全性),所以很容易造成職業災害的發生(最高災害率)。所以,說到底,對於勞工的工作安全最浪費、最糟蹋的,其實就是這樣的資本主義生產邏輯,無關乎資本家的道德良心。套一句巴肯(Joel Bakan)在『企業的性格與命運』一書中所提到的:「….層出不窮的工人職災傷亡與環境持續的破壞-無一不是我們為公司道德缺失所支付的代價。」也因為資本家基於提高利潤率的要求,自然而然會有這樣的安排,以致於職業災害案例層出不窮與一再重複。
因此對於未來營造業職業災害的預防,筆者的想法與思考是:「如果在安全衛生設備完備的環境中作業,且每一位營造工人皆經由紮實的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而具有了安全衛生與災害預防的知識,即使像營造業這種本質上已是高危險的行業,仍不易發生職業災害。」因此為預防與降低營造業職業災害的發生,必須從最根本的環節做起:意即除了提供勞工一個「安全無虞」的工作場所外亦須使得每位工人皆具備應有的安全衛生知識。而針對風險與安全責任的切割與轉嫁,筆者以為在資本主義市場中,資方循資本運作邏輯,將經營風險切割與成本轉嫁,似是無可厚非,但是對於工作現場的安全衛生責任,則萬萬不可將其任意切割、轉嫁與犧牲。畢竟生命的「無價」與商業利潤的「有價」,有著根本不同的重要性。否則在「層層轉包」的扣連下,每個環節的承包者,都抽走一部份利潤,直到末鏈底端,只見工人瀕臨火線賣命維生,而營造業的悲歌亦將永無止歇之日。
- 8月 09 週二 200510:52
營造業職業災害為何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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